住建廳丨竣工結算不得超過1年!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首責
發布時間:
2023-07-27 10:26
6月20日,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征求《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1、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首要責任。(第六條)
2、經批復的概算是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最高限額。除工程建設期價格大幅上漲、政策調整、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則上不得超出批復的概算。(第六條)
3、安全文明施工費、安全責任險、環境保護稅等不可競爭費應當按照計價依據的標準足額計取,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施工單位應??顚S?,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條)
4、實行過程結算(第十四條)
施工工期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應當實行過程結算。
過程結算金額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對應的批復概(預)算。
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由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審核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5、竣工結算(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結算、竣工驗收等,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竣工結算文件不得重復審核,工程竣工結算須在竣工后一年內完成。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⒐そY算文件由建設單位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6、建設單位責任(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本規定提供造價數據的;
(二)未足額計取不可競爭費的;
(三)未按本規定對設計文件進行經濟性審查的;
(四)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的;
(五)未根據合同約定、過程結算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的;
(六)未按本規定將招標控制價及其成果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及時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要求,擅自開工建設的;
(八)未按本規定確定招標控制價或合同價的;
(九)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的;
(十)弄虛作假、簽署虛假資料的;
(十一)擅自增加投資概算的。
有前款第七、八、九、十、十一項行為的,可同時決定暫停工程建設或暫停投資安排,或收回建設資金。
7、行政主管部門責任(第十九條)
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對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建設工程項目審批立項、開工的以及資金來源評估論證文件等必要文件作假的;
(二)未履行項目管理和監督責任,擅自同意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導致超概算的;
(三)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參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依法依規處罰的;
(四)未按變更程序審批變更、對工程變更審核不嚴的導致資金損失浪費的;
(五)未根據批復的預算,及時、足額撥付項目資金的;
(六)因政府審計、財政評審不及時或者重復審計、評審導致工程未在一年內完成竣工結算的;
(七)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附件1
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為規范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提高政府投資效益,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政府投資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及定義】 本省行政區域內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是指利用政府預算安排的資金和其他財政性資金以及利用公共資源融資建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職責分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具體事務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承擔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實施、管理和監督責任。
第四條【計價依據】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節能環保的原則編制和發布計價依據,并根據國家規定、施工技術發展和市場變化情況適時進行調整補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采集并公布本行政區域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的市場價格和工程造價指標指數、材料價格變化趨勢等造價信息。
建設工程造價各參與主體、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計價依據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
第五條【數據收集與共享】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建設工程造價數據標準,組織采集全過程造價數據,利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建立工程造價數據應用平臺。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并提供真實的資料(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軟件開發企業開發的工程計價、評標軟件應當符合相關數據標準要求。
第六條【造價控制責任】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首要責任。建設單位在發包前應充分做好前期工作,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特點、自身管理能力和實際需要,合理選擇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模式、發包階段及合同計價方式。鼓勵建設單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供全過程的造價咨詢服務。
經批復的概算是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最高限額。除工程建設期價格大幅上漲、政策調整、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和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原則上不得超出批復的概算。
其他參建單位依據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造價控制責任,因過錯造成項目超概算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進行多方案經濟技術比較,選用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的方案。
投資估算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規模、標準、技術條件、主要設備選型、建設工期、投資估算指標及有關規定,由具備相應能力的單位進行編制。
第八條【限額設計】 建設單位應當對設計階段工程造價進行重點控制,確定限額設計目標。設計單位對設計成果的合規性、經濟性、完整性負責。初步設計在滿足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節能減排、生態環保、運營成本等因素,運用價值工程等方法進行經濟性分析、設計比選,確保概算不超過投資估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應當符合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
建設單位應當加強設計文件的經濟性審查,鼓勵引入第三方機構實施設計經濟性評審。
第九條【開工條件】 工程項目立項前,應當進行資金來源評估論證,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一律不得審批,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初步設計及概算未經批準的工程不得進行工程招標和開工建設,但可行性研究批復后經批準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招標的除外。
第十條【招標控制價】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依據編制招標控制價。不得直接以估算、概算(或估算概算下?。┳鳛檎袠丝刂苾r或者合同價。招標控制價及其成果文件,應當在招標控制價公布前,由招標人送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 合同應當參照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明確工程價款的確定、支付、調整、風險分擔、違約處理等內容。
第十二條【不可競爭費】 安全文明施工費、安全責任險、環境保護稅等不可競爭費應當按照計價依據的標準足額計取,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施工單位應??顚S?,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變更簽證管理】 嚴控簽證和變更,不得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確需變更應當遵循“先批準、后變更,先設計、后施工”的程序,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嚴禁弄虛作假、虛報多報工程量,簽署虛假資料騙取資金。
第十四條【價款結算】 施工工期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應當實行過程結算。實行過程結算的工程,發承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對結算周期內已完工且無爭議的工程量(含變更、簽證、索賠等)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過程結算金額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對應的批復概(預)算。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由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審核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不實行過程結算的工程,發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進度分段進行工程款結算和支付,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得超出工程總概算。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可由發承包雙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不得低于國家的有關標準。
第十五條【竣工結算】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結算、竣工驗收等,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竣工結算文件不得重復審核,工程竣工結算須在竣工后一年內完成。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⒐そY算文件由建設單位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六條【項目后評價】 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專業機構,對重大或有代表性的建設工程實施全生命周期成本控制的效果進行評估,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十七條【信用管理】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全省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實施信用信息動態管理,對信用主體實行分級分類監督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注冊造價工程師進行監督管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當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信息誠信申報。
第十八條【監督檢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處理違法行為。
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開展監督檢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設計、施工、造價咨詢等單位違反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受理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第十九條【行政主管部門責任】 發展改革、財政、審計、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一)對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建設工程項目審批立項、開工的以及資金來源評估論證文件等必要文件作假的;
(二)未履行項目管理和監督責任,擅自同意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導致超概算的;
(三)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參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依法依規處罰的;
(四)未按變更程序審批變更、對工程變更審核不嚴的導致資金損失浪費的;
(五)未根據批復的預算,及時、足額撥付項目資金的;
(六)因政府審計、財政評審不及時或者重復審計、評審導致工程未在一年內完成竣工結算的;
(七)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責任】 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本規定提供造價數據的;
(二)未足額計取不可競爭費的;
(三)未按本規定對設計文件進行經濟性審查的;
(四)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的;
(五)未根據合同約定、過程結算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的;
(六)未按本規定將招標控制價及其成果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及時報送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的;
(七)未按照本規定要求,擅自開工建設的;
(八)未按本規定確定招標控制價或合同價的;
(九)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的;
(十)弄虛作假、簽署虛假資料的;
(十一)擅自增加投資概算的。
有前款第七、八、九、十、十一項行為的,可同時決定暫停工程建設或暫停投資安排,或收回建設資金。
第二十一條【其他參建單位責任】 其他參建單位未按本規定要求提供造價數據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其他參建單位在建設工程造價中未足額計取不可競爭費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其他參建單位因過錯造成超概算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對參建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參與政府投資工程等處罰;對參建單位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參建單位虛報多報工程量,簽署虛假資料騙取資金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對參建單位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參與政府投資工程等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其違法所得;對參建單位人員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其違法所得。
第二十二條【軟件開發企業責任】 軟件開發企業開發的工程計價、評標軟件不符合相關數據標準要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已有處罰銜接】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其他專業管理】 交通、水利、國動辦等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2
關于《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為規范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提高政府投資效益,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我廳起草了《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制定《規定》的重要意義
我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尚無統一、有效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致使長期困擾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制定《規定》是省人大、省政府確定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對推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和“三高四新”戰略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一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舉措。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風險整治、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強調要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合理的工程造價,是確保工程建設進度、質量和安全的基本前提和基礎,開展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立法工作對于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二是有效提高資金投資效益,減少資金損失和浪費,防范政府債務風險,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現象的現實需要。由于工程建設領域制度不健全或制度缺失、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存在工程計價依據不明確、計價行為不規范以及主觀故意的違規造價計價行為等,使得政府資金損失浪費,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滋生。開展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立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和持續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批示精神的有力舉措。三是有效解決建設糾紛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迫切要求。建設領域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拖欠現象嚴重,是群眾上訪的焦點,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政府投資工程沒有落實資金來源便開工建設,建設單位以各種理由要求企業帶資承包,另一方面,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以各種理由來拖延竣工結算辦理時間,導致大量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和諧。開展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立法,從源頭防治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是有效解決建設糾紛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迫切要求。四是堅持長效長治,全面提升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能力的內在要求。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立法是法治的龍頭環節。目前,國家上位法、相關部門規章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沒有系統性規定,同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涉及多個環節和監管部門,職責不清,協同不夠。制定《規定》,填補“立法空白”,厘清部門職責、強化協同治理,執行統一的計價依據,強化工程質量安全措施,持續有效提升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
三、起草過程
4月22日,《湖南省人大常委會2023年立法計劃》將《規定》列入提請審議項目;5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計劃》將《規定》列入出臺項目,明確由我廳牽頭起草。廳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廳黨組書記、廳長任組長、分管副廳長任副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立法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領導《規定》的立法工作。我廳組織召開《規定》(征求意見稿)修改討論會10余次,專題研究修改20余次。采取電話溝通、登門拜訪、座談交流等方式,與省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了深入溝通和交流,并且廣泛征求市州住建部門、行業專家和企業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針對相關重點難點問題、文本框架結構和具體條目等方面進行反復研究討論,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規定》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內容
《規定》共有二十五條,堅持“小快靈”的立法形式,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嚴的主基調,通過強化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各階段的造價控制措施以及加大處罰力度來實現提高資金投資效益和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的目標,主要針對解決以下問題:
(一)針對如何更好地為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投資決策和計價提供服務的問題,《規定》明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建設工程造價數據標準,組織采集全過程造價數據,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節能環保的原則編制和發布計價依據,建設工程造價各參與主體、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計價依據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第四條、第五條)。
(二)針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超概算的問題,《規定》明確經批復的概算是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最高限額(第六條),實行過程結算的工程,過程結算金額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對應的批復概算(第十四條),加大對建設單位擅自增加投資概算的處罰力度(第二十條),明確其他參建單位因過錯導致超概算的處罰措施(第二十一條)。
(三)針對造價控制責任與開工建設條件的問題,《規定》明確建設單位承擔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的首要責任,鼓勵建設單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提供全過程的造價咨詢服務(第六條),工程項目立項前,應當進行資金來源評估論證,沒有明確資金來源的,一律不得審批,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初步設計及概算未經批準的工程不得進行工程招標和開工建設(第九條),并規定了針對建設單位未經批準或者不符合規定建設條件開工建設的處罰(第二十條)。
(四)針對設計階段工程造價進行重點控制,防止資金損失浪費的問題,《規定》明確設計單位對設計成果的合規性、經濟性、完整性負責。初步設計應進行經濟性分析、設計比選,確保概算不超過投資估算。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應當符合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建設單位應加強設計文件的經濟性審查,鼓勵引入第三方機構實施設計經濟性評審(第八條),并規定了建設單位未對設計文件經濟性審查的處罰(第二十條)。
(五)針對防止招標控制價編制不精準導致投資失控的問題,《規定》明確建設單位應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依據編制招標控制價,不得直接以估算、概算(或估算概算下?。┳鳛檎袠丝刂苾r或者合同價。招標控制價及其成果文件,應當在招標控制價公布前,由招標人送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第十條)。并規定了相應的處罰(第二十條)。
(六)針對嚴格控制變更簽證,預防腐敗的問題,《規定》明確工程確需變更應遵循“先批準、后變更,先設計、后施工”的程序,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第十三條),規定了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以及弄虛作假、虛報多報工程量,簽署虛假資料騙取資金的處罰(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
(七)針對加快工程結算速度,從源頭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問題,《規定》明確施工工期一年以上的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應實行過程結算,經發承包雙方簽字認可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是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由財政投資評審部門審核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第十四條);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對竣工結算文件進行審核,竣工結算文件不得重復審核,工程竣工結算須在竣工后一年內完成。建設單位應按照竣工結算文件及時支付工程款,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第十五條),并規定了建設單位未及時支付工程款的處罰(第二十條)。
(八)針對保障工程質量安全的問題,《規定》明確安全文明施工費應按照計價依據的標準足額計取。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施工單位應??顚S?,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條)。
(九)針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職責的問題,《規定》明確發改、財政、審計、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第三條),根據相應職責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開展監督檢查(第十八條),規定了發改、財政、審計、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法律責任(第十九條)。
附件3
《湖南省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立法依據對照表
轉載:新魯班公眾號
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